技術領航傳百代,花工八三新頁翻

公告全教會針對教師COVID-19居家隔離天數3+4天,屬自主防疫4天期 間之請假類別,本會建請應以防疫隔離假登錄

一、COVID-19防疫期間,防疫隔離假、防疫照顧假及疫苗接種假均為特別假種,非屬教師請假規則明定之假別。
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25日宣布自111年4月26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為3+4天(3天隔離+4天自主防疫),4天自主防疫期間禁止前往人潮擁擠場所及與不特定對象接觸。
三、本會接獲大量會員反應,4天自主防疫新措施實施以來,學校或所屬主管機關對該段期間之請假認定不一,甚至有主管機關或學校要求教師依據教師請假規則,以事假、病假或休假處理,並列入學年度事病假天數。
四、綜觀校園防疫之所有作為,均係為防堵疫情藉校園擴散,貴部並已發布相關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本會認為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新聞稿揭示之「縮短居家隔離天數為3+4天」,爰該7天期間教師倘以請假辦理,學校應以防疫隔離假登錄,以符應校園防疫之目的。建請貴部明確周知各校所涉請假事宜,消弭校園之不安定情緒蔓延,俾利教職員工協力防疫。(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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